
国际电子商情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有关利益主体申请,并在对有关申请逐一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单。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方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公告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适时公布后续批次排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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